近日,市环保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。明确2018年进一步全力服务支持全市产业项目建设,服务产业项目建设的思路、目标、任务和要求。
会上,根据市委办公室、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《株洲市2018年“产业项目建设年”活动实施方案》(株办〔2018〕8号)和市环保局所承担的工作职责,为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,经局党组研究,制定出台了《株洲市环境保护局推进服务 “产业项目建设年”活动实施方案》。
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的环保政策服务;
负责办理和协调沟通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及“三同时”验收;
协调办理园区跟踪环评审批;
推进“碧水蓝天行动”计划;
做好企业帮扶;
营造良好发展环境,落实审批权限下放和“最多跑一次”,规范涉企执法行为,推行“双随机,一公开”,保护企业合法权益;
做好对口服务。
环评服务
一是做好园区跟踪环评。指导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河西示范园、田心工业园、董家塅工业园区)、攸县工业集中区和炎陵工业集中区做好跟踪环评,及时协调环保部、省环保厅进行园区跟踪环评审查。
二是推进项目攻坚。建立重点建设项目环保服务责任制,责任到人,项目到人,省级重点项目局长为第一责任人,市级重点项目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。开辟环评审批“绿色通道”,实行容缺受理,在市级审批规定时间的基础上,进一步缩减环评审批时间,环评报告书审批不超过20天,报告表不超过15天。主动对接,对存在环境制约因素的重点建设项目,及时告知项目业主存在的审批障碍,提出项目优化调整的意见,将问题解决在启动审批程序之前。
三是把好招商引资准入门槛。指导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库,提供招商引资项目有关环保政策咨询,积极指导投资企业依法依规选址建厂,避免因选址不当造成投资损失。
污染攻坚
一是打赢蓝天保卫战。重点抓好清水塘环境综合整治、“小散乱污”企业关闭、工业企业vocs综合治理、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、建筑扬尘综合整治等。
株洲市清水塘老工业区企业加速关停搬迁
二是打赢碧水保卫战。深入开展湘江保护和治理“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”,重点抓好城镇生活污水防治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、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、饮用水源保护等,确保全市主要地表水体环境质量稳中有升。
企业帮扶
一是限期办理企业投诉;
二是限期清理“三同时”保证金,确保年内清理到位;
三是主动向企业提供环保政策咨询服务,推广环保新技术、新工艺,全力推进企业转型升级;四是开展好上市培育企业特色帮扶主题活动,为企业顺利上市解决环保上的短板;五是充分利用环保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,推介绿色典型。
规范执法
严格环保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标准和程序。建立联合执法机制,推行“双随机,一公开”执法模式,减少检查频次,减轻企业负担。对环境违法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、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,可以教育为主,不予行政处罚;对存在偷排直排、未批先建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,在严厉依法查处同时,要查明原因,督促和帮助其做好整改工作;对限期治理整改到位的,要及时验收,使其恢复生产。
对口联系
负责与相关市领导定期对口联系,服从对口市领导就产业项目建设方面的工作安排,协助市级领导联系对口项目情况、督查项目推进情况。
提高认识
为贯彻落实《株洲市2018年“产业项目建设年”活动实施方案》,切实发挥环保职能作用,各相关科室(单位)要将思想统一到市委、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,以“马上就办,真抓实干”工作作风,扎实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,为我市构建创新引领、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,加快建设“一谷三区”,实现“两个走在前列”作出应有的贡献。
加强领导
为切实加强我局对服务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,特成立市环保局2018年“产业项目建设年”活动领导小组:
严格考核
将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落实成效列入局对机关各科室、局属各单位及县市区环保局的目标考核。各科室(单位)的落实情况要及时报局环评科,落实情况将纳入局内部年终绩效考核,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。对于敷衍塞责、行动迟缓,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或个人,将严肃予以追责。
方案要求
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围绕更好发挥“四个作用”和“五个突出”,聚焦中国动力谷,统一认识,狠抓落实,确保《株洲市2018年“产业项目建设年”活动实施方案》中规定的我局任务全面完成,争创服务先进。
会议要求
全市环保系统要紧紧围绕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,统一服务思想。党政同责,环境治理与服务发展齐头并进;由局长牵头,成立服务团队;明确服务任务,切实加强服务支持产业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保障、政策保障、制度保障、环境保障,提升与产业项目建设的对接服务水平;结合环境治理攻坚战、结合环保督察整改、结合简政放权、主动对接、加大宣传,争创服务先进。
来源/株洲环保
编辑/清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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